查看原文
其他

专利法60丨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执法中的专利维权尝试

徐文会、易智新 万慧达知识产权
2024-08-26

全文1510字|阅读约需4分钟


最近的一次专利维权尝试


2019年,我们代理新西兰的专利权人,向河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递交投诉材料,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受理、移送,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解下,就当地一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权利人发明专利产品的案件,顺利达成和解,以被请求人承诺不再侵权、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及模具,并承诺一旦发现有重复侵权行为,给予专利权人一定金额的约定赔偿等条款结案。该案件中,从我们向河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递交立案申请及材料,到签署经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的执行,仅用时二十天。


201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提出“发挥行政执法在快捷调处纠纷、及时制止侵权方面的优势,推进民事保护在专利侵权赔偿救济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民事保护的相融互补”。在机构改革后,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已整体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完成案件材料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转送给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市监管局”),接收案件的市监管局应当在5日内完成行政立案。我们还获悉,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批准成立了具有河北特色的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实现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河北省作为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关键一环,承接环渤海湾经济区的制造业转移的重任。本次专利维权是机构改革后我们首次通过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起专利行政投诉,并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主持下顺利达成维权目的,是我们专利行政维权的新尝试。

 
几点维权考虑

本案中,我们在综合案件事实和客户需求等各因素后,最终建议客户采取行政途径维权。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 认定侵权的难度

本案涉及的专利为机械类的发明专利,执法人员可以快速、清晰地识别出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直观上可以快速地判断出对方当事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人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本案专利权人曾在其他地区及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成功维权,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证据。整体而言,本案认定侵权的难度较低。


二、 维权目的

本案中,我们已帮助专利权人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删除对方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侵权产品链接,仅剩对方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存在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因此专利权人对于对方当事人的要求仅剩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因此,我们在充分考虑到客户提出的明确的维权目的以及维权效果、时间及成本,建议专利权人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投诉。


三、 侵权人特征

本案对方当事人为一家小型工厂,主营业务并非涉案侵权产品。多年维权经验告诉我们,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针对被请求人的民事诉讼,可能会因其他因素拖慢整体维权进度,增加请求人的维权成本。据此,我们建议专利权人优先采取行政打击。


上述各方面是我们最终建议专利权人采取行政投诉维权措施的主要因素,并且我们在本案前期所作的包括专利稳定性分析、侵权证据公证、其他省市和网络平台的在先维权案例等较为扎实的基础工作均成为保障我们顺利结案的基础。此外,近年来加强的专利保护举措和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都是本案能够顺利立案、结案的制度保障。


机构改革后,在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新形势下,专利权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通过市场监管机关发起专利行政投诉,达成维护专利权益的目的。


徐文会资深法律顾问
易智新协办律师

© 万慧达知识产权 2019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万慧达知识产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